廖震老師 | 司法很脆弱,但是羈押很凌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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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其實我心裡看這個案子,會覺得越來越涼,就是會覺得奇怪,怎麼北檢辦案會辦成這樣。」
「因為這整個檢察官主詰問的內容來講,給我最大的感受,以及我記錄的相關內容就是零碎。」
「陳俊源 (前京華城法務經理) 先生其實一直在強調說,這 30 萬元的部分,他認為是政治獻金,公司要他捐的時候也是請他說,那你要步要來捐 30 萬元給這個民眾黨,不是給柯文哲本人,是民眾黨。」
「大個兒 (陳俊源):『我沒有想行賄柯文哲。』」
「而就這個京華城案本身的這些,比較主要的關係人根本跟他 (陳俊源) 沒有任何關係。沒有任何實質上的,甚且業務往來上的關係。沒有,看庭審就知道,非常清楚。」
「你 (檢方) 為什麼要這樣詰問。你到底這要詰問什麼。你到底希望透過這樣的詰問,去證明什麼?你要證明說這 210 萬元是賄款,具有對價關係嗎?可是你沒有辦法透過這樣的詰問,去證明這件事情。那你為什麼要花這個早上的停機,完全不懂、就完全不懂。」
「對,北檢早就凌駕北院,光是用人、光是用預算來看,你就可以看得出來。」
「然後各位看檢察官怎麼樣,把他的法律見解、塞到陳俊源先生的偵訴筆錄裡面。」
「如果他 (陳俊源) 心裡明白知道,他所為的並不是不法的行賄行為,他也覺得這不是不法的行賄行為,確實也沒有這個相關的內容,那麼他為什麼要在偵訊的時候認罪,取得緩起訴?」
「在偵訊之中,陳俊源先生試著問檢察官說如果認罪,可不可以不起訴?檢察官回答說不行,最多緩起訴。那陸律師 (陸正義) 就問說,檢察官諭知了什麼你才認罪?陳俊源先生說:『我接受了檢察官的法律見解。』」
「他 (陳俊源) 不是按照自己心裡所想的,他所經歷的事實,他是接受了檢察官的法律見解,然後詢問過家人跟律師的意見,認為實在沒有辦法負擔接下來的訴訟程序,所以認罪,那之後果然取得檢方的緩起訴。」
「步出法庭的時候真的很熱,但是我心裡真的跟在冰窖或在冷凍庫裡面一樣,非常寒涼。為什麼?認罪不具有真實性。」
司法院刑事廳:「認罪與否,完全取決於事實。」
「對啊,各位幫我看圈起來的部分,認罪與否要完全取決於事實。你司法院不是要這樣講嗎?不然你的公平正義要怎麼實現?——那這樣講好了,我來問個比較假設性的問題:如果不認罪,就有高度可能要接受羈押處分,那被告會傾向認罪還是不認罪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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