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

顯示包含「檢察官」標籤的文章

廖震 | 無限抗告 高院有解?

圖片
刑訴法 413 - 若高院認為抗告有理,可採取以下之一決定: 1. 發回原審法院重新裁定; 2. 高院自行裁定。 刑訴法 415 - 高院之裁定,不得再行抗告。 廖震老師 YT 頻道 筆者簡記 09/15 北院更裁回應高院要求,明定不可接觸證人之範疇 ,包含已由北檢偵查具結者,規定如下: - 同案被告、還未傳喚到庭詰問的證人,不得接觸、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; - 起訴書證據清單所列證人,不得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 (*去掉不得接觸); - 北檢仍可抗告。 奇妙北檢 這麼多證人已在偵查中具結 ,柯文哲及應曉薇對這方面之效力也未提出特別主張,北檢仍堅持繼續羈押 已經創造了 破紀錄的抗告 ,表現出非訴訟因素的對抗意識,引發訴訟以外的效應 堅持將柯文哲等被告「 如限制於孤島上生活般 」 反觀桃檢 :鄭文燦現在是自由自在的魚兒,兩邊大不同 高院自行裁定稀有案例 - 陳怡君 高院自行撤銷 , 檢察官無法抗告 撤銷裁定理由包含: - 檢察官起訴以後,就要推定,檢察官的證據蒐集保全已經完竣 ( *京華城案沒有 ); - 除了連證據保存的方法都解決不了的極端特別危險的情況之外(例如連續殺人犯),法院原則上沒有為檢察官考慮證據保全的義務,更沒有接力檢察官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。至於以再犯之虞作為羈押事由,是國家應負的保護義務--換言之,高院裁定法官的意思是:你們檢察官要用羈押的手段來確保證據,是不可以的。如果檢察官 「 以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作為羈押事由,不僅違反訴訟當事人武器平等原則,亦使法官容易形成被告有罪的心理傾向,如此勢必壓縮法院秉於無罪推定原則而判決無罪的空間,無形中提升了造成冤案的機率。 」 (「」內為高院原文) 筆者感想: 高院的陳怡君羈押撤銷裁定,簡直就是北檢的照妖鏡 。 ——附帶一提,陳怡君是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。 同場加映 - 北檢「非訴訟因素對抗意識」實例 原文請前點選此行字,前往民眾黨官網閱讀。 題外話:護國神山對最近的缺電情形,頗有微詞。(也可點此行字前往民眾黨官網閱讀) --仍支持民進黨者,非既得利益者,即支持雙標執政-- 《民眾黨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 《台灣政治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 《民進黨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 《台灣法律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 《台灣新聞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 京華城案 - 完整大事紀 正義護台灣 民進黨弊案懶...

施威全 | 北檢辦案顏色濃稠

圖片
  檢察官沒有干預言論自由,但會邀請言論不利自己的人去喝茶 - 雙標司法與寒蟬效應。(點此行文字可連向FB原貼文) 同場加映 - 柯文哲感謝支持者,然後要大家回去工作 (過生活): 不禮貌鄉民團 YT 頻道 --絕不投降 絕不屈服 繼續努力-- 《民眾黨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 《台灣政治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 《民進黨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 《台灣法律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 《台灣新聞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 京華城案 - 完整大事紀 正義護台灣 民進黨弊案懶人包

不禮貌鄉民團 | 京華城案 北檢疑似偽造文書

圖片
EXCEL 報表檔案,北檢扣押十日才做了 ISO 檔,越來越可疑。 這樣一推敲,想想看都有 ISO 檔了,為何法庭上還是堅持要開啟原始 USB 中的檔案? 如欲深入了解,請參閱: 廖震老師 | 北院勘驗柯文哲硬碟的過程 為何低級? 印章疑似 PS 上去,且公文日期是去年,卻有今年的編輯日期。 不禮貌鄉民團 YT 頻道 ---2025-08-23 反罷免 支持核三延役--- 《民眾黨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 《台灣政治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 《民進黨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 《台灣法律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 《台灣新聞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 京華城案 - 完整大事紀 正義護台灣 民進黨弊案懶人包

大罷免 | 北檢專查反罷免

圖片
  不禮貌鄉民團 YT 頻道 政治司法,就是雙標——大罷免期間,罷團公車廣告更多,有看過哪個被查被起訴? --仍支持民進黨者,非既得利益者,即失格公民-- 《民眾黨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 《台灣政治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 《民進黨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 《台灣法律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 《台灣新聞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 京華城案 - 完整大事紀 正義護台灣 民進黨弊案懶人包

廖震老師 水很深的臆測 | 南金北送

圖片
  廖震老師 YT 頻道 繼續充滿臆測而無證據的法庭,繼續押人的政治司法,繼續的權力獨裁,繼續的南金北送。 觀影筆記/引用 目前訴訟釋是初盤情形,北檢始終沒有提出比較理想或比較扎實的證據,以證明柯文哲有瀆職、貪污、受賄或圖利。 「柯文哲先生始終還是腹背受敵,而且他身邊絕大部分的情形,都還是似敵非友。」 「所以 今天分成兩個部分 ,第一個部分是我們 南霸天 ,這個好像經營的非常綿密。」 「 另外一個就是 ,接下來, 檢方 大概也沒有什麼其他的方式,所以,檢方如果沒有其他更好的證據的時候,他就會一直不斷的透過這些,所謂的敵性證人的相關詰問的部分,不斷的攻擊,使得法院能夠形成一定的心證,或者是對法院的心證,行程相當程度的影響。」 一、南霸天: 高雄亞灣2.0: 高雄都發局說亞灣2.0是行政院的國家重大經建計畫,確實有變更亞灣的特定區的細部計畫,然後再透過這個方式完成都市計畫案的公告實施,以將容積獎勵從法條規定之 5% 增加至 20% 高雄市府認為這合法 現在高雄實際情形: AI幕光城 :清景麟集團與 三地集團 推出SCDA造鎮計畫,令該區房價穩步上升 三地集團 :檢調偵辦綠能弊案,董座鐘嘉村20萬元交保 媒體曾報:鐘嘉村白手起家,10 年內突然竄起,陸續併購高雄客運、北基加油站、南仁湖、乖乖等知名老牌企業,借殼裕豐國際上市。10 之間年營收暴漲 10 倍 (10 億 → 120 億) 鐘嘉村20年前投入市地重劃,在三立集團已故董事長林崑海挹注資源下順利開展,參與不少高雄知名法拍、重劃區與工業區土地。 撇開經營政商關係合法與否,以其竄起方式及速度,三地集團必然有在台南高雄建立起綿密的政商關係: ~近年投資綠能光電,包括已營運的 七股漁電共生案場 ~2023年本欲在 鳳山區牛稠埔設儲能電廠 ,但引發地方強烈反彈 ~檢調的調查核心,是尚未啟用的 台南將軍區光電廠 。鍾嘉村20萬交保外,也包括前台南市議長吳信良。 「我覺得這個就是把可能發生在南台灣的,一個小小的情況,呈現出來,但是我們要講,總是要做一些基礎的背景調查。於是我想,透過不管是司法院,或其他各個地方法院,去檢查有關三地集團,或者其他相關旗下的公司,所涉及的相關訴訟案件等等,或者是他公司負責人,甚至是所謂什麼呢?甚至是上面這個清景麟等等這些公司,它所涉及的這些訴訟案件——我發現幾乎沒有。」(筆者:查不...

廖震老師 | 朱亞虎的浪漫!?

圖片
  「朱亞虎先生自認是白手套,但他們兩個都說沒有行賄,那你自認個什麼?北檢說因為他自認,所以一定有行賄,你對價關係是這樣處理的哦?」 廖震老師 YT 頻道 筆者觀後總結 朱亞虎的證詞臆測為主且反覆,北檢證據斷鍊,若未來北院仍以朱亞虎的證詞為判決有罪之主要依據,將在在證明台灣司法的淪喪。 影片內容擷取 「是 北檢自己在起訴書裡面提到說 ,109 年 2 月 20 號上午 10 點,由朱亞虎陪同沈慶京搭乘座車,前往市府和柯文哲密談, 朱亞虎沒有參與二人的密談,而是在市長室外面的會客室等待 。」 「 你北檢自己在起訴書裡面說,就是這一次會談,就是這次會談,確立柯沈二人違背職務的賄賂,跟圖利的犯意聯絡。 」 「沒有經過合法監聽, 就他沒有經過監聽嘛,跟鄭文燦貪汙案偵查手段是明顯不同 。」 「今天 5 月 13 號,朱亞虎先生在作證的時候說,那柯文哲跟應曉薇有沒有聯絡,他說他覺得有,他推測有,又在推測,又在臆測。」 「 他(朱亞虎)說他的揣測應該是百分之百。 」 「 但沈慶京真正的目的為何,我真的不知道。 」(朱亞虎) 「無論目的為何,我做了,我就認罪,這也代表當時的初心,以及懺悔後的結果。」(朱亞虎) 「我們在講貪汙瀆職或賄賂犯罪的時候,無論目的為何,這個是沒有辦法讓構成要件該當,因為 貪汙瀆職犯罪,有一個很關鍵的部分 ,除了圖利之外,其他你說人家收錢, 都必須要具備對價關係 。」 「幻覺犯就其實他自己沒有犯罪,但是他覺得自己犯罪了。」 「這一位老先生,他的記憶已經開始呈現前後跳躍,而且在證詞上有浮動的情況之下,你要把這個當作一個人要被論重罪,有罪的證據,我說實話,我笑不出來。」 「他(朱亞虎)在回答的時候很維護哪一位?很維護沈慶京先生。而且他也明白說,沈慶京先生很討厭行賄這件事情,然後你就會發現, 沈慶京先生很討厭行賄這件事情,朱亞虎先生卻認為自己是沈慶京先生的白手套 。」 刑事訴訟法第 160 條明文規定: 證人之個人意見或推測之詞,除以實際經驗為基礎者外,不得作為證據。 「 他們(柯文哲、沈慶京)在市長室裡說什麼,朱亞虎先生有實際經驗嗎? 」 「就是客觀事實的見聞體驗, 要用客觀事實的見聞體驗當作基礎,才能夠提出意見 ,否則他提出的意見就只是純粹的揣測。」 「 有的律師就是跟你講這個,我們就算沒有實質證據,也可能透過供述證據來判他有罪 。我懂, 但是朱亞虎先生...

「我覺得現在有個很奇妙的趨勢,就是好像想羈押就可以羈押,不想羈押就可以直接不要羈押。」

圖片
「最妙的就是,『應該』是有人傳訊息或跟他說請不要回國。你們都有數位跡證了,訊息嘞?」——廖震 廖震老師 YT 頻道 簡要筆記 羈押三要件:重罪、證據、逃亡 有羈押事由,不一定有羈押必要 羈押要件「合理之依據」不用嚴格證明——檢察官與法官的自由心證 最高法院民國 98 年的解釋:合理之依據「不得出以揣測」,且需參考「一般社會通念」(能說服多數普羅大眾) 為了民進黨掌權,只要柯文哲有釋放的可能,檢察官就必須要抗告 許芷瑜(橘子)回國是為看牙醫之事,檢察官早已得知,診所也有就醫證據,卻仍成為羈押之理由。 民國 113 年 5月,許芷瑜早已因與柯文哲爭吵而放長假 法院自己也承認,無法確認柯文哲或民眾黨其他人,是否有教唆許芷瑜出國 檢察官引用證人的理由,充滿了:「應該」、「我猜」——大量的臆測。數位跡證呢?簡訊在哪裡? 奇妙的是,法院的延押裁定能根據檢察官的臆測,寫出「確實」、「確有可能」的理由。 合理、科學、說服大眾 ——全無。法院顯然用結果(既定立場)倒推原因 有無獨裁不好說,但真民主假不了,假民主真不了。 影片內容擷選 「風聞即可、風聞聽案 —— 我們邁向民主法治這麼長的時間,還在法院看到這種東西?」 「最妙的就是,『應該』是有人傳訊息或跟他說請不要回國。你們都有數位跡證了,訊息嘞?」 「不是要科學嗎?你不能說服大家,你做的羈押裁定,就會很自然的被認為是特定的機關,特定的政府,特定的權力機構,要打擊對手所做的措施。」 「我覺得現在有個很奇妙的趨勢,就是好像想羈押就可以羈押,不想羈押就可以直接不要羈押。」 「哇塞,北院(柯文哲)跟桃院(鄭文燦)兩個裁定,完全背道而馳啊。」 「『如果民意是經由賄選或其他不正手段產生,不僅扭曲民意為民主的恥辱,而且往往弊端叢生,將再使天下淪為一二人之天下,選賢與能淪為口號,賢能之人視為畏途,無財力之人視為不可能。』 —— 所以現在有風電嘛、有綠電嘛,現在有各種各樣不同奇妙的重大經濟犯罪逃亡在外。 —— 『政治國家就操弄在少數人手裡,而民意只不過是少數人操弄工具而已,即所謂假民主。』」 「你當然有自己的意見,但是不好意思,很簡單,你用法律說服我吧。你用合理科學證據,跟說服大眾的方式說服我吧。」 《台灣法律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

國家機器再次為黨運作 | 大罷免績效分暴增

圖片
  史上頭一遭,調查局啥都不幹,就專幹幽靈連署查核。 聯合國詐騙集團報告書裡面所提,在台灣生根數年的 BG1 詐騙集團,這段時間也不用想調查局會去查辦相關人等囉。 CNEWS匯流新聞網 YT 頻道 一切,都是為了綠色獨裁。打詐?都等八年了,再等等吧! 《台灣政治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 《民進黨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

北檢無所不用其極,就是要讓柯文哲死

圖片
  被爆料後 24小時才寫得出新聞稿 視察沈慶京 11天後的新聞稿,仍寫「訊問」 沈慶京主動表達意見,卻又保持沉默 新聞稿不否認沈慶京「保持緘默」 問健康問了二小時 視察報告沒有依法規定提供給北院 視察健康不需要書記官與通知律師 邏輯思考 x 有一說一 YT 頻道 《台灣政治》黑米收藏的 YT 播放清單